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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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基本信息
二、时间安排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4年1月5日起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于当日开始办理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含定投)、赎回和转换业务,同时相应修改《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三、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申购金额及计提销售服务费费率等事项的不同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B类和C类共三类基金份额。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类别为A类和B类基金份额,新增的基金份额类别为C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其中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163802,B类基金份额代码为163820;新增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20468。
2、基金费率及申购、赎回规则
3、基金份额分类规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共三类。其中:
A类基金份额: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B类基金份额: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C类基金份额: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且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渠道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的基金份额类别,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年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对应类别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A类、B类基金份额一致。
(3)同一类别内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的A、B、C三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均为 “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5、登记结算公司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资金交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认可的方式办理。
6、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1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 4788, 400-888-5566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联系人:曹卿
7、日常转换业务
7.1转换费率
(1)本基金可办理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业务。
(2)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3)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4)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按照转出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比例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基金,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7.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办理时间
自2024年1月5日起正式开通C类基金份额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基金转换业务时除外),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2)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如下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办理机构
上述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适用于本基金的各基金销售机构,销售机构名单具体参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时,需遵循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实际业务开展为准。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调整业务办理机构,届时将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基金转换的申请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根据基金管理人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转换时,如剩余份额低于1000份,应选择一次性全部转出,具体数量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6)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四、《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
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基金合同》摘要的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在本公司网站()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2、《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及更新的《中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4、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5、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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