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因与被告同名被冻结600万元近一年,法院办事岂能如此“草台班子”?

Connor 欧意交易所 2025-07-17 4 0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5988085.63元,这是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太平村村民王喜民银行卡上的可用余额。没被冻结600万元前,他的银行卡上也只有11,914.37元。

因一起民事诉讼,两个同名同姓的“王喜民”都受到了影响: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男子王喜民未收到开庭通知缺席审判却收到了判决书;吉林省德惠市米沙子镇太平村村民王喜民则因前述案件所有的账户被突然冻结,近一年来无法再外出打工,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一审判决后,辉南县的王喜民提出上诉。2025年7月15日,新疆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前述民事诉讼。庭审中,经各方确认,本案一审判决中载明的王喜民并非本案诉争法律关系涉及的王喜民,本案在二审中不再进行实体审理。对于德惠市王喜民的账户解封问题,审判长表示,将会在庭后处理。(据7月16日澎湃新闻)

村民因与被告同名被冻结600万元近一年,法院办事岂能如此“草台班子”?

王喜民的银行账户被冻结600万元(受访者供图)

案子也判了,账户也冻结了,被告人居然搞错了,这起荒唐的错案实在令人啼笑皆非,也让人对于司法机关的严谨性和权威性,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法院办事,岂能如此儿戏,活像个“草台班子”?原告要告的是通化辉南县的王喜民,法院却把德惠市王喜民的信息写进判决书,连出生年份都对不上。立案环节犯下这样的错误已经很离谱,冻结账户时仍未引发警觉——一个农民工的账户里哪来600万?这种显而易见的异常,为何没能拦住错误的脚步?往轻了说是大意疏漏,说重了就是玩忽职守。

村民因与被告同名被冻结600万元近一年,法院办事岂能如此“草台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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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喜民的微信零钱账户也被冻结,抢到红包后随即被司法冻结(受访者供图)

对德惠市的农民工王喜民来说,这不是多几个零少几个零的数字游戏,而是实实在在的生存困境。他在火车上买盒饭都付不了钱,得借熟人20元应急;打工的工资一到账就被冻结,只能在家歇着,没有收入;出门必须揣现金,活成了移动支付时代的“异类”。一年里,他找过法院、打过12345热线,问题始终悬着。法律本应是保护公民的武器,却成了误伤无辜的利器,如果说严肃的司法文书都能张冠李戴,当冻结账户可以无视基本常识时,法律的严肃性与公信力必然受到损害,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也会因此动摇。

更让人觉得难受的,是纠错的轻慢和敷衍。直到二审开庭,原告一句“他不是我要告的人”,才确认搞错了“制裁”对象。可面对解封请求,审判长只说“庭后会处理”。一句轻飘飘的“处理”,如何抵消人家一年的奔波与损失?是不是至少应该有一句诚恳的道歉呢?

司法错误造成的损害,不能仅凭“纠正”就一笔勾销。从法律层面,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明确渎职行为的后果;哪怕只是从情理来说,没有做错任何事的人,其因错误司法行为产生的误工损失、维权成本等,理应获得合理赔偿。

司法程序的每一个环节都容不得丝毫懈怠。姓名可能重复,但身份证号具有唯一性,住址等信息也可交叉验证,这些都是防止错误的制度防线。若每一道防线都能切实发挥作用,核对信息时多一份审慎,冻结财产时多一份核查,便不会出现如此荒诞的错案。

司法机关手握公权力,每一项决定都关乎公民权益与法律尊严,唯有坚守程序正义,恪守法定职责,才能筑牢司法公信力的根基。司法机关必须以此案为戒,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正、严谨的处理。

德惠市王喜民的账户肯定应该尽快解封,但此案暴露的问题不应随之一笔勾销。唯有严肃追责、弥补损失、完善程序,才能让公众相信,司法权的运行绝不会再如此“草台班子”,类似的无妄之灾也不会再重演。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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